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土壤环境监测工作的通知》(总站土函〔2024〕260号)要求,近期,青海、福建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组成检查组,一行5人对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及南通、淮安、泰州、宿迁驻市环境监测中心开展了2024年土壤环境监测工作质量监督检查。
检查组采用座谈交流、文件资料检查和现场核查等形式,按照覆盖监测任务全流程和全要素的原则,对各任务单位的能力状况、质量体系、方法确认、原始记录的完整性、及时性和准确性等方面进行资料核查,同时对南通、泰州、淮安及宿迁驻市环境监测中心的实验室环境条件、仪器设备的符合性和采样、分析测试过程进行了现场检查。
检查组对江苏省2024年国家土壤环境监测工作总体给予充分肯定,同时指出了存在的不足并提出相应整改意见。江苏省将进一步规范土壤监测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提升技术水平,确保国家网土壤监测数据的“真、准、全”,确保国家土壤环境监测工作任务的高质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