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9年度江苏省环境监测科研基金
项目申报指南及组织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9年度江苏省环境监测科研基金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对象为省内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环境监测机构、有相关环境监测方向的大专院校及科研机构、省级各行业环境监测机构等。申报对象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和从事相关工作的经历、经验,必须实际主持所申报项目研究,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每个项目负责人限报1项。如项目负责人有未结题的监测科研基金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3.项目设计须立足实际需求,研究内容合理、成果明确,确保预期目标可达。新技术、新方法研究须通过验证,并具有一定的推广应用价值。
4.项目实施地点须在江苏省范围内,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个别重点项目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2年。
5.每个项目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项目承担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配备配套经费。项目经费预算及使用须符合《江苏省环境监测科研基金项目管理规定(2018年修订版)》的有关要求,预算合理,支出科学,使用合规。项目申报单位如有合作单位,申报时需明确各单位研究任务和经费概算。
6.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往年按期完成课题合同任务且质量优秀、研究成果推广性好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的申报项目。
7.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申报人需登录“江苏环境监测”网站(www.jsem.net.cn)“科研基金管理系统”填报有关信息(新用户需注册),基金项目设计书电子版以附件形式上传(须以课题名称命名),同时报送《江苏省环境监测科研基金项目设计书》文本(1式3份)至省环境监测中心综合部,网上申报项目在收到项目设计书正式文本后才会被受理。
8.《江苏省环境监测科研基金项目管理规定(2018年修订版)》及项目设计书格式(2018年版)可在“江苏环境监测”网站下载。申报截止时间至2019年5月12日。
联系人:黄桢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中和路99号对面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综合部(邮编:210019)
电 话:025-69586551
附件:2019年度江苏省环境监测科研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江苏省苏协环境技术研究院